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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实施新手机漫游资费 两运营商已在部署

    昨天,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均公布了手机漫游费的最终方案: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信息产业部《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C114记者就此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大移动运营商进行了沟通。移动相关人士称:“虽然集团内部还没有明确下文,但是对信息产业部的《通知》会严格执行。”该人士认为移动漫游费调整看似价格问题,但涉及到计费系统、客户服务、网络支持等各个层面,需要集团内部各个部门协调合作。

   《通知》还对手机漫游费的执行时间进行了说明。于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在漫游资费的调整上,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每个省的资费都是不同的,所以,在执行新资费标准时调整系统需要的时间也不会相同。不过,无论怎样调整,都不会违反政策的上限标准。”中国联通综合部人士说。两大运营商均未给出具体执行新手机漫游费标准的日期。

    不过,与今年1月底听证会上的两个备选方案相比,新方案既不需拨打IP,又可以摒弃0.07元/6秒的繁琐计费。在漫游当地发生的任何拨打接听的电话都只有0.6元/分钟0.4元/分钟两个数字。

    所以,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新手机漫游资费方案比以前的计费简单,运营商现在要调整的原来林林总总套餐中已有的漫游费和现在新方案的关系。“希望新方案真的能够实现资费变繁为简,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上述分析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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